2011年4月1日 星期五

死刑與反死刑/關於殺戮的艱難

張娟芬《殺戮的艱難》一書正好出版於2010年春天至今,台灣死刑與反死刑的風暴中。也許,讓人們理解殺戮的艱難,本身就是件不易的事。

在2010年三月前,台灣有44個定讞的死刑犯,但已有四年未執行死刑。然後,法務部長王清峰發表《理性與寬恕》一文,表達應立即停止廢除死刑的立場,引起社會風暴,兩天後被迫辭職。三月下旬至四月間,台灣廢除死刑聯盟為四十四名死刑犯提出釋憲聲請,認為刑事訴訟法和刑法中若干條文有違憲之虞。

四月三十日,法務部槍決四名死刑犯。


血腥之氣中的幸與不幸

整個春天,台灣瀰漫殺戮血腥之氣。社會激烈辯論死刑存廢,支持死刑的民眾情緒激昂,公共領域少有理性討論空間。

十一月,台灣最著名的死刑犯蘇建和等三人在纏訟十九年後,終於被判無罪釋放,但他們已然耗盡十九年的青春。

2011年一月,多年前一起命案出現重大轉折。嫌犯許榮洲坦承犯下1996年一起五歲女童性侵害命案。但當年警方逮捕的另一人江國慶,被刑求取得自白、獲判死刑,並且迅速行刑。

江國慶終於被還以清白,只是人死不能復生。這也殘酷地質問著我們:遲來正義的正義真的算是正義嗎?

《殺戮的艱難》出版於2010年十一月,深深介入這場腥風血雨的中心。




看見重罪背後的「人」

這本書大部分收入的是娟芬過去的文章,文體十分特別,既有感性也有理性;既有故事、有哲思、也有論述與分析,並特別紀錄了過去這一年的「死亡風暴」(只可惜來不及記述出版後來發生的江國慶悲劇)。

娟芬在書中第一篇〈殺戮的艱難〉中,先承認自己原本對死刑並無定見,然後一步步告訴讀者她自己的思考過程,「或多或少都有著迴旋反覆的辯證,如同舞蹈一般……」

既有的許多廢死論述主要是集中在生命權與人權、功利論(死刑對犯罪的嚇阻效果有限)、以牙還牙的不文明與教化的可能性等。娟芬也談到許多面向,例如在反駁廢死論者不重視對受害者的保護上,她反而有力地提出,死刑只是讓保護受害者的各種可能措施化約到一個最簡單的情緒出口:報復。

本書最動人的部份是她採訪犯下殺妻雙人命案的死刑犯鄧武功的故事。正如書中引用的一句電影台詞:「當人們看著我的臉,他們不是看見我的人,而是看見犯罪。」而娟芬正是要讓我們看到鄧武功這個「人」。讀到他寫給總統請求特赦的自白書,無人不會動容:「生平無不良之前科,豈是重大惡性之徒?連雞都不忍宰殺之人,為何竟然殺了人?傷心嗎?後悔嗎?——『在不知不覺中,淚已成行』」


殺戮實難,改革更難

在種種相關論述中,這本書要提出的核心概念就是書名:殺戮的艱難。娟芬說,重點不是壞人該不該死。例如在雙方槍戰中,我們會認可殺了對方是正當防衛;但是一旦對方已經失去殺人的能力,那麼殺他就是防衛過當。是以當罪犯已經入獄,我們卻用公權力殺害他,也是防衛過當。因此「我的論點不是他不該死。我的論點是我們不該動手。」或者用另一個角度說,我們不應該重複那些殺人犯的殺人邏輯。

不該動手的另一點是殘忍。人類文明的進展已經不斷在減低死刑的殘忍度,在追求死刑的「人道性」,但無論如何死刑都是殘忍的。這不只是過程,也是如上所述所言,如果死刑是過當的,那麼這就是一種巨大的殘忍。所以,「當我們過度懲罰罪犯,人們連看都不敢看。」 殺戮的艱難也因為誤判的可能性永遠都存在。因為「可疑的審判品質,動輒喊殺的輿論,薄弱的公設辯護人制度」,遂不可能出現支持死刑者所期待的「超完美死刑」。

就在此書出版的同時,美國一位剛退休的資深大法官公開表示他在三十年前支持死刑,但現在他覺得不可能出現公正理性的審判,所以反對死刑繼續存在。

然後,我們在台灣看到21歲青年江國慶無辜冤死的新聞。但媒體和許多支持死刑者不是去反省死刑制度的無能與限制,而是專注於如何懲處當年的相關人員,再指責現在這個承認殺人的嫌犯,等著判處他另一個死刑,來化解他們自己和體制的尷尬。

今年三月初,法務部再度開槍,一次執行五個死刑,再度引起風暴。報紙上有的以「魔王」的煽情字眼來形容死囚,電視政論節目如「2100全民開講」則挑釁地問道,法務部是否敢迅速槍決其他的死囚。

顯然,在蘇建和三人的生和江國慶的死之後,台灣社會要認識什麼是「殺戮的艱難」,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人籟論辨月刊 2011/04/01【撰文/張鐵志】
http://mag.udn.com/mag/newsstand/storypage.jsp?f_MAIN_ID=97&f_SUB_ID=3553&f_ART_ID=309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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